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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与广东能源安全

发布时间:2010-06-12

曹荣湘  1969年生,湖南省永兴县人,200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央编译局研究院,武汉大学商学院博士后。参与多项重大课题研究。出版专著或编著10余部,译著7部,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译文10余篇。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全球化理论、经济安全理论、西方左翼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低碳经济与广东能源安全


  低碳经济是国际经济发展的大潮流,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必然要走的道路。进入20世纪末以来,全球气候变暖日益加剧,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呼声由此高涨起来,低碳经济概念应运而生。所谓低碳经济,简单说来,是指人类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尽量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这意味着人类必须抛弃传统的高度依赖化石燃料的生产、消费和生活模式,而走一条以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经济发展道路。当前,节能减排、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走低碳经济的道路,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世界上已经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了先行先试。
  低碳经济也已经成为我国新世纪的发展战略之一。2007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上首次提出中国要“发展低碳经济”,加强研发和推广“节能技术”和“低碳能源技术”。2009年12月,为推动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峰会取得进展,我国宣布了未来一段时期的强化减排目标,即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为此,要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加强对低碳和零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投入,加快建设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加快形成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由此,我国正式掀开了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的序幕。
  事实上,发展低碳经济,并不仅仅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另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确保能源安全。众所周知,当今的世界经济和石油、煤炭、天然气等化石燃料资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尤其是自1973年以来,数次大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其中都有能源资源的影子。石油等能源的供给和需求已成为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乃至世界经济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减少对传统化石燃料的依赖,是各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一直追求的目标。瑞典因担心石油依存度过高,转向了核电和水电;德国担心石油、煤炭等能源的可持续性,转向了可再生能源,如今已是世界上最大的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者。
  更严重的是,化石能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总有一天会消耗殆尽。以石油为例。据国际能源机构估计,世界石油总储量有2.5~2.9万亿桶,到2004年底已经消费了1.224万亿桶,还剩有1.3万亿至1.7万亿桶,只剩下一半多,总体估计世界石油最终枯竭的时间应该在21世纪的中期。届时,有可能爆发一场石油供应危机,其后果将比现有所有的石油危机更加严重。一旦替代能源不能开发出来,或者在开发替代能源方面落后,那么,该国的经济安全必将受到严重影响。
  因此,为了应对气候变化,确保能源安全,我国必将在未来长时期内大力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加强能源和环境约束,实现科学发展、低碳发展。
  广东省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大省和沿海开放区。自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经济快速增长,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极大改善。2009年,全省生产总值已近3.9万亿元,人均GDP达4万元。虽然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内部自身经济结构不合理的影响,广东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始面临一系列问题,但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经济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走出低谷,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更加平衡,不仅成功抵御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而且步入了新的快速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的轨道。
  然而,居安必须思危,高枕才能无忧。面对新世纪、新阶段、新任务,反思广东在这一轮国际金融危机中的表现,可以说,广东未来的发展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尤其是在能源安全方面。
  众所周知,广东是我国的能源消费大省。2008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为29.1亿吨标准煤,广东为2.3亿吨,占全国的比重接近于8%。从1995年到2005年,广东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速达到14%,而“十一五”前三年的增速虽然有所放缓,但也达到了9.1%. 记得2005年时,政府估计到2010年能源消费总量达到2.2~2.3亿吨标准煤,但到2008年即已达到,提前了3年。随着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交通运输等产业用能量的大幅度增加,广东对能源的需求量将越来越大。尽管政府采取了加大能源生产、运输和供应体系建设,但广东能源供应偏紧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拉闸限电、油品脱销等现象仍会在一定情况下发生。
  在对外依存度方面,广东能源严重依赖于外部的供给,包括国外进口和国内外购。据测算,广东人均拥有常规能源储量不足30吨标准煤,不到全国人均储量的1/20。2006年广东省一次能源自给率仅为21.2%,从外省净调入11471.22万吨标准煤,从国外净进口3984.48万吨标准煤,二次能源如电力超过10%依靠其他省份。尽管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广东能源对外依存度有所降低,但即使到2009年,这种局面也没有根本的改变。2009年上半年,全省外购电量491.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1%;煤炭购进6034万吨。能源对外依存度高,意味着能源供应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市场价格容易波动,能源安全面临潜在威胁。
  在能源结构方面,化石燃料占了广东能源生产和消费的绝大比重。2008年,在广东一次能源消费中,原煤占50.8%,原油占24.6%,天然气占4.1%,加起来占了近80%. 近几年由于注重了清洁能源的生产,水电、核电和风电均有大幅度的增长。2008年,广东水电、核电和风电发电量分别达到255.8亿千瓦时、313.25亿千瓦时和6.03亿千瓦时,但它们加在一起,也只占一次能源生产的20.5%。而且,这种生产还由于各方面原因,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如2009年上半年,一次电(水电、核电和风电)的生产就下降了15.6%。
  可见,广东的能源安全状况不容乐观。能源消费量大、对外依存度高、严重依赖化石燃料,这些特征决定了广东的能源供给一旦遇到大的外部不利冲击,将面临供应紧缺、价格剧烈波动等风险。
  当然,应该看到,近几年来广东的能源结构已得到极大优化,能源安全状况已有较大的改善。“十一五”前三年,广东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9.1%,比同期GDP增幅低4个百分点,比“十五”期间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幅低4.4个百分点。煤炭终端消费量的比重自2005年开始呈现下降趋势,到2008年已从2005年的28.7%下降为13.7%;天然气的比重逐步上升,由2005年的0.3%上升为2008年的4.1%。在能源效率方面,2004年广东的单位GDP能耗为0.99吨标准煤/万元,2005年为0.79,2006年为0,77,2007年为0.75,2008年已下降到0.715。能源增幅放缓、结构优化、效率提高,不仅对于完成国家节能减排任务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地区能源安全的保障也更加有力。
  然而,对比国家提出的强化减排新要求,广东面临的节能减排、调整能源结构的任务将越来越艰巨。到2020年,全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40%~45%,这对于作为我国第一经济强省、能源大省的广东来说,提高能效的要求只会高,不会低。为此,广东需要在未来的10年内每年至少将能源效率提高4%~4.5%,而“十一五”期间,全省能源效率年均提高目标也只有3.5%。况且,由于能源消费存在“路径依赖”现象,也由于减排的边际成本会越来越高,因此,随着经济规模不断壮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节能减排将越来越困难,往后实现4.5%的目标将比以前实现3.5%的目标难上数倍。

为加强节能减排,确保能源安全,特提出如下几条建议。
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低碳经济发展战略
  一方面,广东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的先行省、试验区,应在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方面敢于先行先试,为全国实现减排目标发挥领头羊、排头兵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走低碳经济道路已上升为我国的发展战略,国家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必定会有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先行先试也就是抢抓机遇。为此,应尽快制定发布本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研究制定本省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的近期、中期和长期规划。当前,可在几个关键产业实行低碳产业试点,在本省设立几个低碳经济试验区、产业园区。至于低碳产业的选择,可将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能耗高、污染重的行业作为重点。低碳试验区和产业园区的确定应区分为不同的层次和方位。

二、继续调整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
  广东省原来的能源结构调整重点是减少煤炭消费比重,维持石油消费比重,积极利用西南水电,适当发展核电和天然气发电,积极开发利用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针对国家新的减排要求和非化石燃料占一次能源比重的要求,广东应将重点调整为减少煤炭、石油消费比重,适度加大天然气消费比重,积极利用西南水电,大力发展核电、风电,积极开发新的可再生能源。当前,尤其要结合上大压小、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的落实,加快淘汰高耗能小火电项目。加快实施LNG(液化天然气)项目,建设天然气电厂。LNG的燃烧虽然也产生二氧化碳,但只是煤炭的一半,在当前传统能源依赖性一时难以转变的情况下,实施LNG项目可大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要深入全面研究发展核电的可行性,积极推进核电建设。国家很快会在全国选址建设新一批核电厂,广东应不失时机抢抓机遇,争取再上一个或几个“大亚湾”。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
  循环经济是低碳经济的具体表现方式之一。要把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低的产业和产品作为本省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方向,推动产业结构向低碳经济靠拢。要加快实施清洁生产,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广节能、节水、节材、低耗等设备和技术,从源头减少废弃物和污染物的产生,最大限度地分类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弃物,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政府要利用法律、经济和适度的行政手段,积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从产学研结合入手,加强对节能、提高能效、洁凈煤、可再生能源、先进核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和零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投入,加快建设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为此,可以设立省一级的碳基金,用于支持本省企业、研究机构的低碳研究和实践。

四、推进低碳制度建设,提高群众低碳意识
  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能源法律法规,制定本省低碳经济和能源发展法律体系,促进国家和本省的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政府应在推进低碳经济方面起主导作用,着力完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政策措施,健全管理体系和监督实施机制。建议尽快成立广州碳排放交易机构。目前,我国只有北京、上海和天津有排放交易所,作为祖国南大门和中南六省中心城市之一的广州,理应具备这样一个交易机构。要大力开展低碳宣传,引导低碳社会生活方式,倡导公众节能减排、低碳消费、低碳经营的理念,加快形成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要鼓励和规范本省环境保护组织的发展,提高全社会的低碳发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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