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越秀集团”)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广晟公司”)就150亿元高速公路资产转让正式达成协议。广东省国资委主任李成、广州市国资委主任陈浩钿、广晟公司董事长许光、越秀集团董事长张招兴出席签约仪式并见证签约。广晟公司总经理陈胜光、越秀集团总经理朱春秀代表双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广晟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亮、副总经理马建华、外部董事徐红枫,越秀集团监事会主席袁星侯、首席资本运营官李锋、总法律顾问贺玉平、人力资源总监刘艳、越秀交通总经理何柏青等领导共同出席签约仪式。
本次协议转让的广晟高速资产包作价超过150亿元人民币,控股里程约200公里。资产包所涉的三条高速公路经过多年运营,路费增长稳健,剩余收费期限较长,具有显著的地理优势,从道路所处区域的经济情况来看,项目位于鄂东地区,是湖北省内经济和人口的聚集地,将受益于区域人口及经济稳步增长带来的货流及客流量的提升。三条高速公路中,两条公路为武汉市出城通道,受益于武汉市辐射效应,线位优势明显。另外一条高速公路则是经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即“71118”网的纵向组成部分之一。资产包预计在2022年左右迎来快速增长期,未来路费收入预计将持续增长。
签约仪式上,广晟公司董事长许光表示,广晟高速公路资产包股权的转让,是省市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协调部署的结果,是广晟公司和越秀集团积极作为、履行使命担当的结果,实现了国有资产在省属企业和市属企业之间的转接优化、科学布局,将成为广东省国企改革新样板,发挥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他还指出,广晟高速公路资产包股权的成功转让,将加快广晟退出工程地产非主业业务的步伐,推动广晟公司的资本向矿业、电子信息、环保等资源性、引领性行业聚集,进一步增强广晟公司主业的核心竞争力。
越秀集团董事长张招兴表示,越秀集团和广晟公司拥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在2014年12月就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就南沙滨海新城项目开展了密切合作。今天的签约,标志着双方的合作更进一步,更深一层,迈上了新台阶。在省市国资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高速公路转让协议最终得以签署,这对越秀集团发展交通主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助于越秀集团进一步发挥交通板块“稳定器”的作用,增加发展后劲。今年以来,集团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金融强监管、地产严调控的严峻局面,迎难而上、积极作为,主要经营指标实现稳步增长,取得了来之不易的经营业绩。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5亿元,利润总额约120亿元,总资产规模超过5200亿元。面向未来,越秀集团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全力抢抓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机遇,坚持做稳做强做大金融、做强做优做大地产、稳定发展交通的战略定位。在这个过程中,越秀集团十分希望能同各级国企深化合作,实现共谋发展、合作共赢。
在本次转让协议签订之前,越秀集团已经和广晟公司针对该资产包做过诸多的沟通,聘请了专业中介机构先后完成了财务尽职调查、税务尽职调查、法务尽职调查、清产核资审计等尽职调查报告,审慎识别项目风险点,并且针对性地制定了应对措施,为双方最终顺利完成股权转让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