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核电站地震后造成核泄露,严重的核污染给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不利影响。这一事故的发生,给中国乃至全世界对核电建设事业敲了一记深深的警钟,中国迅速调整了核电建设思路,将安全排在了第一位,政府表示中国核电建设设施安全有保障,不会“因噎废食”。
一、中国建设新一代核电主设备,彰显世界最高技术水平
在日本核危机仍未消除的背景下,中国新一代核电设备AP1000核电发生器近日在河北秦皇岛开工建造。据报道,AP1000核电蒸汽发生器是第三代核电技术,也是目前世界最高技术水平的核电主设备。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前段时间报道,中国是继法国、美国等国家之后又一个掌握AP1000关键技术的国家。与全球普遍采用的第二代压水堆核电技术相比,AP1000核电蒸汽发生器使用“非能动”安全系统,具有更高的安全性能。AP1000投入使用后,中国核电站的国产化率将由目前的不足一半到完全国产化。
哈电集团秦皇岛重装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核电专家王守革说:“日本福岛核电事故是因为柴油失灵,水打不进去,冷却不了,造成堆芯熔化,而‘非能动’安全系统,就是整个堆芯依靠自重实现冷却,不需要电力和其它任何能源,不会出现类似此次日本核电站事故,安全性要高一个数量级。核电站的寿命也将由此前的40年延长至60年。”
二、 中国暂停审批项目,这是日本核电事故给中国造成的直接影响,但是中国不会改变核电发展大计。
如今,受日本地震导致核泄漏的危机冲击,中国国务院下令严格审批新上核电项目,多个在建与在筹核电项目都将面对重新检查与评估。国内《21世纪经济报道》估算,除了28台在建核电机组,中国还有38台左右核电机组建设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上述60多个项目涉及的投资可能超过8000亿元人民币。
该报引述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说,按照国务院指示的精神,核电中长期规划可能面临一些调整,这可能导致影响未来10年内核能规划目标的实现,导致2020年的碳排放目标失守。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发电装机累计达到9.6亿千瓦,其中火电7亿千瓦,占装机总量的73%,其余分别为水电2.1亿千瓦、核电1080万千瓦、风电3107万千瓦。核电目前的比例虽小,却一直被视为主要的辅助发电方式。
专家指出,中国不会改变第十二个五年经济社会规划(“十二五”规划)中的核电发展大计,因为按照国家改善能源供应结构、节能减排与兑现国际承诺的需要,核电是必然选择。
官方智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在一场媒体发布会上说:“核电在中国的发展是必然的。”但是冯飞同时强调,中国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展核电。他解释说,中国能够在核电技术与选址的两方面,确保核电发展的安全性。
1、核电项目从东部沿海往内迁移
冯飞介绍,中国目前在建核电项目所使用的“二代加”技术和第三代技术,在安全性能上都比前代核电项目大有提高,尤其是第三代核电技术更是全球最先进的技术,中国也是最先使用这种技术的国家。另外,中国慎重选址,在人烟稀少、自然灾害较少的地方建设核电项目。现在确定的20多个核电项目选址,都是经过长时间的论证,有的地点甚至已经论证了20多年。
眼前中国在建核电机组多位于东部沿海、人烟较少的地区。不过,在中央鼓励核电发展加速的背景下,核电项目正在往内迁移。《人民日报》海外版引述中国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田佳树说,中国核电站的门槛比世界平均水平要高,核电站的选址也更加保守、安全,所选厂址均远离火山、地震多发和高发区,避开地质断裂带和人口稠密区。核岛坐落于完整的基岩上,抗震标准、防洪标准等都做到了高一级的设防。按照“十二五”规划,今年就要开工建设首个内陆核电站,并争取在2015年投产。
2、核电项目要发展,要安全发展
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副司长田锦尘说,今后五年,中国的核电还是要有序合理的发展,但前提是要确保安全。而这次日本的核电站事故,也给中国进一步敲响了警钟,就是在发展核电的时候,要安全、安全、再安全。
三、中国核电建设真正的问题何在?
其一是人才培养跟不上中国大规模发展核电。据了解,二代改技术核电站,每台机组需要400名左右专业操作人员,而国内开设核动力专业的四所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大、西安交大、哈尔滨工程大学)每年只能培养至多400名毕业生。复旦大学核科学家袁竹书表示,当局目前的做法是将人才“稀释”,把现有的核电厂技术人员抽调去支援建设新的核电厂,却没有加快培养足够的后继人才。
“我们从中广核和中核了解到,为解决人才问题,他们自己对员工进行培训,从而解决专业限制问题。” 高盛分析师吴佳鑫认为,只有当第三代AP1000(操作人员仅数十人)成为主流时,人才缺口的问题才能有望解决。
其二是核废料处理。目前中国在甘肃和广东各有一座核废料处置场,各可存放核废料8000立方米。“考虑到每百万千瓦核电站将每年产生核废料100立方米,我们预计两座处置场将在2020 年前后达到饱和。” 吴佳鑫分析说。
其三是立法空白。美国早在1945年就制定了原子能法。英国和加拿大等国也在随后颁发。类似的原子能法在瑞士、澳大利亚、日本、德国等国也相继制定。现在世界上有30余个核电国家,但没有原子能立法的国家却很少。吴佳鑫表示:“如果原子能法不能如期颁布,我国核能发展将会面临一系列瓶颈。诸如多头管理导致效率低下且权责不清,核废料处置无法可依,核燃料、核设备进出口无章可循等。”据《中国能源报》报道,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起草的《原子能法》,受到了国家重视,国务院法制办已经把《原子能法》的立法工作列在了较为优先的位置。
(文:马颖/本刊记者)